第6章 一块兔肉起波澜

日子,就像院里那口老井里的水,平淡无波地过了两天。

这两天里,陈卫国没再出门,一心一意地在家里“养病”。实际上,他是在恢复体能,适应这具年轻但久病初愈的身体。每天两顿棒子面糊糊,雷打不动,偶尔奢侈地撒上一小撮盐,那滋味就跟过年似的。

他表现得和一个普通的、刚刚渡过难关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节俭、低调,甚至还有点孤僻。

但院里的人,看他的眼神却悄然发生了变化。

没人再把他当成那个随时可能断气的、可以随意拿捏的孤儿了。他能从厂里“预支”回几十斤粮食,还能一个人搬回一百斤煤球,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这小子,有门路,而且身子骨硬朗起来了。

尤其是阎埠贵,见了陈卫国,虽然脸上还挂着“为人师表”的微笑,但那笑意不达眼底,明显带着几分戒备和不甘。

陈卫国对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清楚,在这座人情关系错综复杂的四合院里,暂时的安稳并不代表真正的安全。他必须尽快找到一个新的、可持续的物资来源,才能彻底摆脱对轧钢厂那点微薄补助的依赖。

背包里的东西是老本,不能轻易动用。去鸽子市倒卖虽然来钱快,但风险太大,不是长久之计。

思来想去,他把主意打到了“打猎”上。

2024年的他,是个户外爱好者,虽然没正经打过猎,但野外生存的知识储备了不少。更重要的是,他背包里有现成的鱼线、鱼钩和高强度尼龙绳。凭着这些,去京郊的野地里,弄点野鸡、野兔之类的小猎物,应该不成问题。[[2]]

这年头,肉是精贵到骨子里的东西。一块肉,不仅能打牙祭,改善伙食,更是拉近关系、打点门路的硬通货。

说干就干。第三天清晨,天还没亮透,陈卫国就悄悄起了床。他从储物空间里拿出那捆尼龙绳和鱼线,又用瑞士军刀削了几个木刺,做了几个最简单的套索和陷阱。

他依旧是那身打扮,旧棉袄,低帽檐,谁也看不清他的脸。出了胡同,他一路向北,朝着京郊的山林走去。

走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城市的轮廓渐渐被抛在身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光秃秃的田野和连绵的丘陵。空气里,也少了煤烟味,多了几分清冽的草木气息。

他钻进一片小树林,凭着脑海里的知识,开始寻找野兽可能出没的痕迹。很快,他就在一处背风的草丛里,发现了几颗黑色的、颗粒状的粪便。

是兔子屎!

陈卫国心中一喜。他仔细观察了周围的地形,在一棵老槐树下,找到了一条被踩踏出来的小径——这是野兔经常活动的路,被称为“兔道”。

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套索,小心翼翼地布置在兔道上,用周围的枯草和落叶做了巧妙的伪装。一连下了五六个套子,他才拍了拍手,找了个隐蔽的地方,静静等待。

冬日的山林寂静无声,只有寒风吹过光秃秃的树梢,发出“呜呜”的声响。等待是漫长而枯燥的,但陈卫国却极有耐心。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快要冻僵的时候,远处的一个套索突然剧烈地抖动起来!

“有了!”

他一个激灵,猛地站起身,快步冲了过去。

只见一只灰色的野兔,正被尼龙绳死死地勒住脖子,在雪地里疯狂地挣扎。那兔子不算大,但肥嘟嘟的,估摸着也有个三四斤重。

陈卫国心跳加速,冲上去一把按住兔子,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它的生命。

拎着手里沉甸甸的兔子,他激动得差点喊出声来。

成功了!第一次打猎,就大获成功!

他没有贪心,见好就收。小心地收回其他的套索,然后将兔子和所有工具都收进了储物空间。这样一来,就算路上碰到人,谁也不知道他干了什么。

回到四合院时,依旧是午饭时分。

这一次,他没有刻意躲避,而是从院门口就拎着那只还在滴血的兔子,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这一下,整个院子都炸了锅。

“嚯!卫国,你这……哪儿弄来的兔子?”阎埠贵第一个从屋里冲了出来,看着那只肥硕的兔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山里套的。”陈卫国言简意赅,脸上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疲惫和得意。

“我的天爷,这么大的野兔!”

“这得有四斤重吧?够咱院里人一人喝口汤了!”

“卫国这小子,真是能耐了!”

中院、后院的邻居们闻声也都围了上来,一个个看着那只兔子,交头接耳,眼神里充满了羡慕、嫉妒和渴望。

秦姐也抱着小女儿站在人群里,看着陈卫国,眼神复杂。她身边的棒梗,更是死死盯着兔子,口水都快流到了地上,嘴里喃喃着:“肉……妈,我想吃肉……”

陈卫国享受着众人的瞩目,心里却跟明镜似的。他今天这么高调,就是为了立人设——一个有本事、能搞到肉的“能人”人设。

他拎着兔子,径直走到后院的傻柱家门口。

傻柱,大名何雨柱,是轧钢厂食堂的厨子,为人仗义,但性子直,嘴巴臭。他也是个孤儿,跟陈卫国算得上是“同病相怜”,但以前两人并没什么交情。

“柱子哥,在家吗?”陈卫国在门口喊了一声。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二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年走了出来,正是傻柱。他看到陈卫国手里的兔子,也是一愣。

“有事儿?”傻柱上下打量着陈卫国,语气不咸不淡。

“柱子哥,我自个儿套了只兔子,可我不会拾掇。”陈卫国把兔子往前一递,憨厚地笑了笑,“您是厂里的大厨,手艺最好。想请您帮忙给拾掇拾掇,晚上我好下酒。这兔头、兔下水,您要不嫌弃,就留下给您自个儿也添个菜。”[[2]]

这话一出口,周围的邻居们都愣住了。

谁也没想到,陈卫国会来这么一手。

在座的谁不知道,请傻柱帮忙做菜,那可是得有点表示的。陈卫国一开口就把最“零碎”但也是最解馋的兔头和下水送了出去,这事儿办得敞亮,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

傻柱也是一愣,随即咧嘴笑了:“嘿,你小子,倒是挺上道。行,这活儿我接了!”

他接过兔子,熟练地掂了掂,赞道:“嘿,不小啊!行,等着吧,下午哥给你拾掇得利利索索的。”

“得嘞,那谢您了,柱子哥!”陈卫G达成了目的,转身就要走。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幽幽地响了起来。

“卫国啊……”是秦姐,她抱着孩子,走上前来,脸上带着为难的笑,“你看,棒梗他们几个,好久没闻着肉味儿了。你这兔子……能不能……匀我们家一小块?就一小块,给孩子们解解馋。我拿棒子面跟你换,行吗?”

她这话一出,院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陈卫国的身上。

这,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

给了,就开了这个口子,以后但凡他搞到点什么好东西,是不是都得分点出去?不给,又显得太不近人情,尤其对方还是个拉扯着几个孩子的寡妇。

陈卫国看着秦姐那张写满期盼和窘迫的脸,又看了看她怀里那个瘦小的孩子,心里微微叹了口气。

他沉默片刻,然后对傻柱说:“柱子哥,那……麻烦您拾掇的时候,把后腿卸下来一根,给秦姐送去。就当……就当我谢谢秦姐前两天给我熬的那碗清汤了。”

他没提换粮食的事,而是把这事儿定义为“还人情”。

一碗清汤,换一整条兔后腿!

这手笔,让整个四合院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秦姐更是激动得眼圈都红了,连声道谢:“谢谢,谢谢你卫国!我……”

傻柱在一旁看着,眼神里也多了几分欣赏。他拍了拍陈卫国的肩膀:“行,你小子,够爷们儿!这事儿,我记下了。”

唯有角落里的阎埠贵,看着这一幕,脸色阴晴不定,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作响:一碗清汤就换条兔腿,我那天可是端了半缸子糊糊……

陈卫国没再理会众人的反应,转身回了自己的小屋。

他知道,今天这一块兔肉送出去,他不仅还了秦姐的人情,卖了傻柱一个好,更是在这四合院里,彻底立住了自己“懂人情、有本事、不好惹”的新形象。

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他靠在门后,听着院子里渐渐平息的议论声,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甘的微笑。

这四合院里的水,深着呢。要想在这里游刃有余,就得学会怎么“喂鱼”。

而他手里,已经有了最好的“鱼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