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文化的反作用及其意义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直接运用“文化”这个概念的论述虽然不多,但较多地运用了“意识”“社会意识”“意识形态”这些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意识形态”也是指“上层建筑”,即思想上层建筑,这种观念的思想形式等都是与特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紧密联系的。从表现形式看,“意识形态”包括思想理论、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审美、文学艺术等诸多社会意识形式。这些社会意识形式所构成的特定观念和看法等的“总和”,就是“意识形态”。它的内容总是与特定的客观现实相联系,即它在实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在观念上的反映。在一般意义上,观念形态的“文化”与“意识形态”几乎是同一范畴,只是“意识形态”关注的焦点是意识形式诸内容所表现的阶级性和与特定利益集团联系的紧密性。

一定社会形态的“文化”,具有自身相对的独立性,是“自己构成自己”的过程。从最初发生来看,“文化”的产生受自然环境、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但因自然环境和历史因素的差异,不同社会形态的文化形态是有差异性的,马克思曾把人类早期文化的差异比作“早熟的儿童”“正常的儿童”“粗野的儿童”等。尔后,“文化”开始立足于人类自身的创造物上,文化的民族性、多样性和丰富性便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在世界交往和世界历史普遍发展的基础上,“文化”既形成反映时代实践方式的时代性、进步性,又形成反映自身环境和历史差异的民族性、多样性、丰富性,从而使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走着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特殊发展道路。

马克思从作为主体的“人”和“社会”两个方面阐发了文化的功能。

首先,马克思主张要辩证地看待文化与经济的关系,认为文化和经济之间存在着相互贯通和相互交汇的双向作用。同时,马克思也将无产阶级文化看作是生产力的一种,是整合无产阶级社会资源促进无产阶级经济发展的有效驱动力。

其次,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文化是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本质的有力武器,是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和夺取无产阶级革命伟大胜利的“批判的武器”。马克思指出,文化可以作为一种“物质力量”,在凝聚无产阶级智慧力量、指导无产阶级生产实践、巩固无产阶级地位和政权等各个方面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实现和维护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重要法宝和基本保障。

最后,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学说,其文化思想也从未脱离“人”这一主体。因此,文化的主体功能是其本质功能和其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的主体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对主体的“人”的教化作用,是主体实现“自然人”—“社会人”—“文化人”—“自由人”转变过程的媒介。通过文化教化,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可以逐步得到确证,最终实现主体自由自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