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几个关键术语的意义界定
由于本书所涉及的几个关键术语在学术界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同含义与用法,因此,为了在相对固定的立场上展开论述,对这些概念进行一些意义勘定与语境说明显然是必要的。根据本书的内容核心与逻辑重点,以下几个关键术语在正式论述之前是应该予以阐明与勘定的:新时期、文学消费主义、公共性,正是这几个概念术语建构了本书的基本框架并提示了全书的叙事重点。
其一是“新时期”以及新时期文学的说明。定性地说,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并置共存是任何事物发展的本体论规定。而在定量的意义上,任何事物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会显示某种优先或主导的发展选择,或者是连续性,或者是非连续性占统治地位,当处于前一种性状时,人们依然可以沿用以往的规范来指称现在事物的概念与含义。只有在后一种存在状态下,人们才必须改弦更张,创制某种新的概念范式来指认当下的事物,显示出与以往事物的大异其趣,从而建构特定事物在新历史条件下的新的存在方式与质的规定性。就此而言,“新时期”正是后面这种意义上的一个概念,因为它作为一个特定历史期的“新”,主要就表现在与此前“文化大革命”十年不同的呈一种非连续性发展的性质状态上,尽管新时期并不完全割裂与以往历史时期的连续性谱系,但就其主导方面来说,这种连续性关系在当时仅仅只是潜在的,并且从重要性上来说是次要的特征规定。对于储存着20世纪70年代历史记忆的人们来说,“新时期”既是一个熟悉的概念,又是一个陌生的概念。说它熟悉,是因为那些亲历了70年代的人们切身地体验了“文化大革命”十年的生存艰辛以及此后的人性解放,两种悬殊的人生际遇使得他们在新时期寻觅到了久违的温情与自由,而人们在这一阶段的新的生活方式、新的人生经验、新的精神面貌与新的身份认同也很好地诠释了新时期的全新性质与内涵,换言之,由这些人亲手书写与践行的新时期鲜明地铭刻了人们的身体化特征,因此,一如在家一样,人们对此感到熟悉异常;说它陌生,是因为这个概念在以后的阐释过程中不断出现意义的错位、叠合、纠缠与游移,以致混淆甚至模糊了人们关于这个特定时期的认识,使得人们在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下逐渐弱化了关于当初那段刻骨铭心经历的历史记忆,而对于八九十年代甚至70年代的人们来说,“新时期”很多时候仅仅显现为某种抽象的历史符号,只有在父辈的故事与述说中才能为他们建构起某种稀薄的“新时期想象”。客观地说,要在这样一个游移不定与意义滑动的概念现状上来立论,显然是危险的。因此,为了相对固定自己的论域与基点,本书在参考以往各种关于“新时期”划分的观点的基础上,主要将“新时期”宽泛地界定为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一直延续到当下这一历史时期[1]。就本书的论述题旨来说,因为这个阶段的一个一以贯之的核心,即现代化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恰好从语境史的角度规约、言说了新时期文学消费主义的公共性身份与价值功能变迁的意义轨迹,在某种意义上,新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与文学实践的互动关系,事实上就构成了一种关于文学消费主义的历史叙事。至于说到新时期本身之内的阶段性特征,其实质不过是一种总体性问题的不同方面而已,它们在根本性的问题框架与核心价值诉求上并没有质的不同,就像黑格尔所比喻的:“我们要求,对于全体的性质和目的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庶几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所期待的是什么。犹如我们首先要对于一个地方的风景加以概观,如果我们只流连于这风景的个别地方,我们就会看不到它的全景。事实上个别部分之所以有其优良的价值,即由于它们对全体的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个别的事实取得它们对于一个目的或目标的特殊地位和关系,并因而获得它们的意义。因为历史里面有意义的成分,就是对‘普遍’的关系或联系。看见了这个‘普遍’,也就认识了它的意义。”[2]换言之,作为新时期这个总体风景概观中的个别风景,那些阶段性的历史节点恰好表征了文学消费主义公共性身份与价值功能变迁的不同边界与临界点。唯有这样,才能坚持一种关于新时期及其文学的开放性与动态性的历史观与文学史观,也只有这样,才能既把握住文学消费主义总体发展的宏观脉络,又洞悉并捕捉其阶段性衍化的微观机理。
其二是文学消费主义及其意义关联域的各种概念说明。“消费”(Consumption)一词最早出现在14世纪的英语中,其本义为完成、成就的意思,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被赋予贬义的“用尽、耗费、浪费”等意向。《牛津英语辞典》对消费的定义是:“通过燃烧、蒸发、分解或疾病等花掉或毁掉;消耗、死亡;用完,特别是吃完;喝完;占去;花费、浪费(时间);变得憔悴、烧尽。”18世纪中期以后,随着政治经济学的社会生产理论的日益成熟,“消费”开始脱去了纯粹的贬义用法,在与“生产”相对举的意义上成为一个技术性与中性的政治经济学术语。《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消费的定义是“物品和劳务的最终耗费”。《经济大辞典》将“消费”解释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和生活资料的消耗”。《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质财富”。就此而言,消费本身就是历史性的概念,它在合理的限度内是任何时代与任何人都必须进行的一种维持生命与社会传承的技术行为与社会实践活动。一旦僭越合理的限度,则是一种应该受到道德批判与社会批判的负面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作为消费化或消费主义的审美文化镜像,文学消费主义的概念勘定也应该遵循这种原初的意义向度。就本书题旨而言,要相对全面、清楚地阐明文学消费主义的基本意义域,与此概念相关的一系列互文性概念术语,如文学消费、消费文学或文化、消费社会等就必须获得事先澄明。
文学消费是与物质生产消费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方式,文学生产也必须遵循一般生产的基本规律,“宗教、家庭、国家、法律、道德、科学、艺术等,都不过是生产的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3]。在这种意义上,文学消费意味着阅读、批评等接受之维的文学阐释活动。在其现实性上,文学实践本身就是一种集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的活动过程,作为文学总体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文学消费最终使得文学的意义获得对象化实现,使文学文本最终因为接受者的阅读与阐释而成为现实性的作品形态。应该说,这种一般性的文学消费在任何时代都存在,并且大体上有着相似的功能,文学接受活动事实上成为这种文学消费的本质性内涵。只是到了商品经济关系居统治地位的现代社会,即所谓的消费社会或具有很强消费化意味的后工业社会,文学消费中的“消费”才开始生成其特定的历史性含义,即强化文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身份存在,作为一种决定性的文化语境,消费社会意味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与计划经济模式向以市场交换为导向的商品经济模式转变,经济发展、物质财富与感性满足取代政治动员、道德教化以及精神乌托邦,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情感意志与社会关系等文化实践活动的优先价值考量。就中国而言,虽然生产力整体发展水平尚未进入正式的消费社会阶段,但是人们的生活方式明显带上了消费社会的征象。“与典型的消费社会相比,中国的经济能力使其相应的消费方式适应于生产社会,但是由于受到西方消费文化的影响,中国居民的消费心理与生活方式又在追随消费社会而出现明显的消费主义倾向。因此,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既有生产社会的特点,又有消费社会的特点。前者主要是经济能力的限定,而后者主要是由文化决定的。”[4]此外,2004年6月在四川师范大学召开了全国“消费时代的文学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很多学者对消费社会中文学研究的变化进行探讨后认为:“消费社会所致的语境变迁对于文学研究而言,不只是某种研究对象或思想资源的变迁,更重要的是整个生活形态、精神生态和世界格局的变迁。研究这种变迁,是我们能够重新确立文学研究的学理依据和思想出发点的前提。具体说来,这种变迁体现在美学视野的解体和文化功能的变异上。”[5]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语境,商品性消费开始转变成为文学接受活动的本质性内涵。这种转变表明,相较于以往那种主要追求教化性与审美性价值的文学形态,此时的文学开始侧重自身娱乐性、消闲性与世俗性价值的建构,物质利益观念、世俗享乐观念与感官满足诉求转而成为这种文学形态的主要价值表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新的文学或文化形态生成了,这就是消费文学或文化,作为商品经济语境下文学消费的主要意义对象,消费文学或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以建构商品化、世俗化与娱乐化为价值核心的大众审美文化形态,其目的是形塑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关系相匹配的感觉方式、观念方式、情感方式与行为方式。
作为消费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形式,文学消费主义表征了消费社会语境中审美观与人生观的新的价值取向与精神内涵的生成,它是消费主义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在文学审美领域内的一种观念反映与理论表述。根据对以上相关概念的归纳,本书认为,消费主义指的是一种以实现商品价值为目的,以鼓励、刺激普通大众的感性欲望为手段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而文学消费主义则指通过文学的商品化生产与消费所张扬的一种文化思潮与意义逻辑,它鼓励大力发展物质财富的生产以满足人们的世俗需要与感官满足,鼓吹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生活态度、审美心理与价值信仰。在消费社会语境中,文学消费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业已重构了或正在日益深刻地建构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关系的新的逻辑框架与提问方式,就像费瑟斯通所说的:“使用消费文化这个词,是为了强调商品世界及其结构化原则对理解当代社会所具有的核心地位。这里有双层含义。首先,就经济的文化维度而言,符号化过程与物质产品的使用,体现的不仅是使用价值,而且还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其次,在文化产品的经济方面,文化产品与商品的供给、需求、资本积累、竞争及垄断等市场原则一起,运作于生活方式之中。”[6]也就是说,作为一种主要的价值立法者与阐释话语,文学消费主义使得文学从作家的生产、市场流通与传播到读者的阅读批评等环节,都深刻地展现了消费主义的意义痕迹。对于文学实践而言,它不但是一种技术性的事实,更是一种精神性的本质规定。有论者指出:“商业化及其与之相伴的消费主义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表明国家和企业对市场的精心创制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事件,相反,这一社会过程最终要求用市场法则规划整个社会生活。”[7]显然,人们关于消费主义的概念主要是立足于一种较成熟的消费社会与消费化思潮而进行界定的,这种意义上的消费主义与文学消费主义无疑构成本书的主要论域之一,但本书的思潮史立论初衷决定了仅仅执着于一种静态消费主义的观念对于主旨的说明又是不够的。因此,本书倾向于对消费主义与文学消费主义概念持论一种动态性、历史性与开放性的看法,即在具体论述时,不但考察发展较成熟的文学消费主义思潮,而且将消费文学观念的发生发展、不同演变阶段与形态以及文学消费主义生成的背景原因和机制方式等意向同样纳入本书的主体论述领域。与此同时,在共时层面上,与文学消费主义具有意义相关性的一系列等格的概念,如通俗文学或文化、商品文学与休闲文化、大众文化或流行文化、大众审美文化或大众消费文化等,也构成本书论述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这样,才能相对全面地鸟瞰文学消费主义作为一种公共文化事件的身份迁延与功能流变。
其三是关于“公共性”概念的意义界定。随着汉娜·阿伦特、尤尔根·哈贝马斯等人的公共性理论的引入,公共性或公共领域问题开始引起中国学界的重视,文学的公共性或公共领域特征也相应地成为文学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公共”一词最初起源于古希腊。当时它主要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一是在“Pubes or Maturity”意义上使用,指的是男性公民成熟到可以参加公共事务的标志,是必须具备公共精神与公共意识;二是在“Common”意义上使用,指的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所结成的互相关心与彼此照顾的一种状态。此时,公共主要指某种与私人性相对的社会性。阿伦特主要以古希腊城邦的政治生活作为分析公共性的基本场域,她认为,公共领域主要是一种政治空间,作为由人们的参与交流所维系的一种状态,公共性是公共领域的本体论特征,公共性的现象表征就是能被公开地看见和听见。很显然,阿伦特的公共性更多地指涉着一种政治性的含义,它不但意味着事物的开放性,而且表征一种积极的政治介入精神与对多元化的尊重,它本质上就是表示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相互之间的能动关系与共在状态。哈贝马斯认为文学公共领域是具有政治功能的非政治公共领域,因为这种关系,它也成为政治公共领域得以生成的前提,“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与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8]。而对于文学公共领域或文学公共性来说,虽然政治公共领域以一种相对独立的形式形成了自身特有的公共性形态,但是它仍然在文学公共领域中保留了丰富曲折的意义痕迹,这使得文学公共领域或公共性永远保留了对于政治及其他社会公共事务关切的开放性,“政治公共领域的自我理解是以文学公共领域的机制意识为中介的。事实上,这两种形式的公共领域相互之间已经完全渗透到了一起,因而共同塑造了一种由私人组成的公众”[9]。这就意味着,不管是从形式还是内容来说,文学在其自律自主性的审美公共领域或公共性问题域中,都指涉着社会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等公共性的历史意向,哈贝马斯对此分析认为:“卧室和沙龙同在一个屋檐底下;如果说,一边的私人性与另一边的公共性相互依赖,私人个体的主体性和公共性一开始就密切相关,那么同样,它们在‘虚构’文学中也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满腔热情的读者重温文学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私人关系;他们根据实际经验来充实虚构的私人空间,并且用虚构的私人空间来检验实际经验。另一方面,最初靠文学传达的私人空间,亦即具有文学表现能力的主体性,事实上已经变成了拥有广泛读者的文学;同时,组成公众的私人就所读内容一同展开讨论,把它带进共同推动向前的启蒙过程当中。”[10]从哈贝马斯的角度考察,文学公共性必须至少具备三种规范性特征,即公众广泛地参与文学自身发展、社会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文学与这些重大历史事件之间关系的公开理性的讨论与批判;文学必须具有自主自律性,能在独立的文学场域自由地发表对于公共事务的看法;文学视点的多元性、差异性与复调性,实际上说明了文学作为公共性表意系统是一种对话性的形式,以及与其他社会公共事务处于一种间性关系的存在状态,只有满足了这些本体论特征规定,文学的公共性功能才能具有现实性。有论者归纳文学公共性的定义为:“所谓文学公共性,是指文学活动的成果进入公共领域所形成的公共话题(舆论)。此种话题具有介入性、干预性、批判性和明显的政治诉求,并能引发公众的广泛共鸣和参与意识。”[11]应该说,文学公共性并不仅仅限于其活动成果所引发的公共话题,它作为一种表意活动的过程本身,也表征了鲜明的公共意向指涉。从以上简单的梳理可以发现,文学公共性实际上是一个内涵复杂、用法多样的概念。本书关于文学消费主义的公共性身份的概念使用,既与以上所展示的文学公共性内涵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即必须满足三种基本的特征规定,同时,也显示了与以上义项不尽相同的运用,这方面主要是为了满足本书的论述题旨需要。在本书的论述语境中,文学消费主义的公共性身份,主要是指文学消费主义作为一种文学思潮在社会文化思潮结构中的价值占位,以及与公共历史的政治维度、经济维度、道德维度、文化维度等相互影响的关系问题。具体而言,通过分析梳理文学消费主义的发展演变史,考察它对于文学审美观念、人性思想以及社会思想观念所产生的或积极或消极的价值影响以及影响的方式如何,同时考察社会公共历史事件之于文学消费主义的影响关系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