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河北医疗简史

在与疾病不断较量的过程中,河北省内名医辈出。战国时期医学家扁鹊(姓秦,名越人)系渤海郡鄚州(今任丘鄚州人)。他反对以巫术治病,首创脉学,确立了“望、闻、问、切”诊法,擅长内、外、儿、妇、五官等科,并著有《扁鹊内经》《外经》等医学著作,对中国医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西汉时期,今河北省境内已有金银医针、灌药银壶、医工盆等医疗器具。北魏太和年间(477~499),太医令李修(今馆陶人)邀集名医在东宫撰著《药方》百余卷,流行于世,促进了药物学的发展。隋唐时期涌现不少名医,医学著作达30余种,其中宋侠著《四海类聚方》、张杲著《张杲伤寒论》尤为有名。宋代不仅出现了内、儿科专著,而且提出“古方今病,不相能也”的革新主张,对咽喉病始施手术治疗,并施全身麻醉。宋代太平兴国年间(976~984),祁州(今安国)建立药市。

金元时期,河北医学学术气氛空前浓厚,出现了以易水(今易县)张元素为创始人的易水学派,成为中国北方的医学中心。“金元四大家”中,仅河北就有两家,即金代河间(今河间)刘完素和真定(今正定)李东垣。刘完素留世著作有《素问要旨论》《宣明论方》《素问玄机原病式》《伤寒直格》《医方精要》等;李东垣继承和发展了易水学派,著有《脾胃论》《医学发明》《内外伤辨惑论》《杂病方论》等。元代时,易水学派名医赵州(今赵县)王好古著《阴证略例》《医垒元戎》《伤寒辨惑论》等,创立了“阴证学说”。藁城(今藁城)罗天益著《卫生宝鉴》传世久远。据初步统计,金元时期名医的医学著作达50余种。

明代,河北有从业中医药人员500余人,地方设医官,称“医学”。府设正科,州设典科,县设训科,始有掌管卫生行政和医学教育事宜的机构。各府、州、县设有惠民药房。据万历二十七年(1599)《永平府志》记载,洪武年间(1368~1398)永平府(今卢龙)设医学正科,在昌黎、抚宁、临榆(今秦皇岛山海关)设医学训科。

清代初期,卫生行政机构仍沿明制,府州县也设医学。从业中医药人员有所增加。嘉庆二十五年(1820),玉田县王清任在北京行医,开设医学馆——“知一堂”;道光十年(1830)著成《医林改错》,为人体解剖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这一时期,河北医学著作颇丰,在全国省级单位中居第八位。

鸦片战争以后,伴随着西方列强的侵略,天主教、基督教在国内开始传播,西医西药随之传入河北,始有诊所、医院萌生。同治六年(1867),天主教在献县开设仁慈医院,系省内最早的医院之一。嗣后,以西方传教士为主的外国人相继在正定、保定、邢台、张家口、唐山、沧州、卢龙等地建立教会医院。医科学校亦随西医传入而建立。光绪七年(1881),直隶总督李鸿章在天津创办医学馆,为国内最早创立的医科学校。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在天津设北洋卫生局和北洋防疫局。

辛亥革命后,卫生行政机构附属于警政部门。此间,河北沧州盐山县张锡纯在1919年出版《医学衷中参西录》,开国内中西医结合之先河。之后,西医快速发展,中医却遭受迫害。1929年,政府通过《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使中医药濒临绝境。

1928年河北省政府成立,始有全省统一的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此间,虽有机构,但无积极管理;虽有少量卫生法规,亦未认真实行。1937年,省内有教会医疗机构38所和一些西医或个别中医兴建的医院、诊所,民国政府也在一些市、县建立了一批公立医院。随着公、私医院的创办,诊疗水平也有一定提高,特别是外科学,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已能施行胆囊、肾脏、开颅等手术。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晋察冀军区、冀中军区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积极创办医院,为抗日根据地军民服务。援华抗日的国际友人白求恩、柯棣华等带来的先进医学技术和卫生管理经验,为抗日根据地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抗日战争时期河北省绝大部分地区沦陷,日伪虽在省会保定成立了伪河北省卫生事务局,也建立了一些医院和医学院,但专为日本侵略军效劳,而置地方卫生事业于不顾。据对132个县统计,吸服鸦片烟毒者达80万人之众,鼠疫、霍乱、天花、伤寒、疟疾、黑热病等传染病流行严重。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接管保定,成立河北省政府卫生处,制定了一些单项法规,但大多未能执行,全省卫生状况和人民健康水平毫无改善。1949年初统计,人口总死亡率为2%左右,婴儿死亡率为20%,孕产妇死亡率为700/10万,人均寿命仅为35岁。[59]

由上可见,尽管河北的中医学有着丰厚的历史积淀,西医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众多的人口而言,医疗知识的普及程度、医疗点的分布密度和医疗机构的建设状况依然远远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加之近代以来连年战争的侵扰,与其他省市相比,河北省的医疗水平并无明显优势。

综上所述,笔者以河北省为中心,除作为本地人搜集资料、进行田野调查较为便利的实践性考虑之外,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其环绕京津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多种地形地貌并存、气候四季分明、人口密集等利于多种传染病和地方病发生的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为研究提供了所需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1]“合作医疗”,即“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制度”,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辛鸣:《制度论——关于制度哲学的理论建构》,人民出版社,2005,第84页。

[3]在本书中,“大队”,即“生产大队”;“小队”即“生产队”;“公社”“社”均指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合作社”。

[4]王胜:《1949~1978年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历史考察——以冀中深泽县为中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5]李和森:《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第30~31页。

[6]人民卫生出版社编《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合作医疗制度——有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文章选辑》,人民卫生出版社,1970;《把群众性的医疗卫生工作办好》,人民卫生出版社,1971;《怎样办好合作医疗》第一辑,人民卫生出版社,1974;《怎样办好合作医疗》第二辑,人民卫生出版社,1974;《怎样办好合作医疗(第三辑)·合作医疗遍地开花》,人民卫生出版社,1975。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合作医疗好:介绍合作医疗、“赤脚医生”典型》,山东人民出版社,1971。江西省卫生局编《合作医疗经验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73。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合作医疗根深叶茂》,山西人民出版社,1974。上海人民出版社编《合作医疗好:社会主义新生事物赞》,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进一步办好合作医疗》,河南人民出版社,1974。青海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合作医疗好》,青海人民出版社,1974。吉林省卫生局编《办好农村合作医疗:吉林省大办合作医疗经验选》,吉林人民出版社,1975。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编《在斗争中巩固和发展合作医疗》,湖北人民出版社,1975。北京市卫生局编《卫生红旗飘飘——北京市赤脚医生、合作医疗先进事迹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四川省卫生局编《让合作医疗遍地开花》,四川人民出版社,1975。宜春县文化站编《合作医疗越办越旺》,江西人民出版社,1975。黑龙江省卫生局编《合作医疗根深叶茂》,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75。山西省晋东南地区“革命委员会”等编《合作医疗好》,山西人民出版社,1975。乌兰察布盟卫生局编《合作医疗好》,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6。

[7]刘纪荣、王先明:《二十世纪前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8]曹普:《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第3期。王红漫:《大国卫生之难——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现状与制度改革探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李华:《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李和森:《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9]陈伟诚、胡宏伟:《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与评析》,《农村观察》2006年第1期。王禄生、张里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历史及其经验教训》,《中国卫生经济》1996年第8期。

[10]夏杏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5期。

[11]许三春:《当代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源探论》,《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本书中的“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制度”如无具体说明。均分别指“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2]张建平:《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13]陈伟诚、胡宏伟:《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与评析》,《农村观察》2006年第1期。

[14]夏杏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5期。

[15]谷加恩:《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成功的原因分析》,《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5卷第1期,2006。

[16]王禄生、张里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历史及其经验教训》,《中国卫生经济》1996年第8期。

[17]世界银行:《中国:卫生模式转变中的长远问题与对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第5页。

[1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中国发展评论》2005年增刊第1期。

[19]方小平:《赤脚医生与合作医疗制度——浙江省富阳县个案研究》,(香港)《二十一世纪》2003年第10期。

[20]黄树则、林士笑:《当代中国的卫生事业》(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第12页。

[21]许三春:《清以来的乡村医疗制度——从草泽铃医到赤脚医生》,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2。

[22]刘鹏:《合作医疗与政治合法性——一项卫生政治学的实证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5卷第2期。

[23]朱敖荣:《合作医疗——当前农村卫生改革的关键》,《农民健康之光——合作医疗》,新华出版社,1991,第54页。

[24]杨念群:《再造“病人”——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1832—1985)》,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第404页。

[25]王胜:《赤脚医生群体的社会认同及其原因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1期。

[26]冯秀秀:《赤脚医生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淮北师范大学,2016;刘影:《文化大革命时期福建赤脚医生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福建师范大学,2007;李娟:《陕西赤脚医生与乡村医疗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16。

[27]许三春:《清以来的乡村医疗制度——从草泽铃医到赤脚医生》,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2。

[28]王美美:《关于集体化时代农村合作医疗中医务人员的评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29]石崇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理30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第5页。

[30]于长永、刘康、何剑:《改革前后三十年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变迁》,《西北人口》2011年第4期。

[31]何燕:《乡村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及其现代启示——以河北省侯家营为例》,《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32]汪国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变迁的博弈研究及启示》,《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33]陈在余:《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历史回顾与比较》,《农业经济》2012年第2期。

[34]蔡仁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用全书》,人民出版社,1998,第347页。

[35]顾昕、方黎明:《自愿性与强制性之间——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嵌入性与可持续性发展分析》,《社会性研究》2004年第5期。

[36]李德成:《毛泽东与集体化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37]朱何佳:《1949—1984年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程与评析》,《市场周刊》2014年第5期。

[38]代志明:《以“退出—呼吁”理论解读我国传统合作医疗制度瓦解的原因》,《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39]张海柱:《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变迁分析:一种政策过程视角》,《甘肃理论学刊》2012年第3期。

[40]王美美:《集体化时期农村合作医疗若干问题探析》,《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41]Edited by Myron E.Wgman,Tsung-yi Lin and Elizabeti F.Purcell,PUBLIC Health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973,by Josiah Macy,Jr.Foundation,序言。

[42]因时间限制,笔者查阅的相关英文原版资料仅限于书籍,包括专著和论文集,不含期刊。

[43]大卫·M. 兰普顿,Health,Conflict,and the Chinese Political System,Copyright 1974 by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44]大卫·M. 兰普顿:The Politics of Medicine in China:The Policy Process,1949-1977,published in 1977 by Westview Press,Inc,pp.252、267.

[45]大卫·M. 兰普顿:《“大跃进”时期的医疗政策》,《科学文化评论》2006年第1期。

[46]大卫·M. 兰普顿:Health,Conflict,and the Chinese Political System,th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74。

[47]许三春:《清以来的乡村医疗制度——从草泽铃医到赤脚医生》,第13~27页。

[48]Xiaoping Fang,Barefoot Doctors and Western Medicine in China(University of Rochester Press,2012)p.186.

[49]Joseph R.Quinn,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ohn E.Fogarty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Advanced Study in the Health Sciences,1972);S.M.Hiller and J.A.Jewell,Health Care and Traditional Medicine in China,1800-1982(Rortledge and Kegan Paul PLC,1983);Edited by Arthur Kleinman,Peter Kunstadter,E.Russell Alexander and James L.Gale,Medicine in Chinese Cultures:Comparative Studies of Health Care in Chinese and Other Societies,a Publication of the Geographic Health Studies John E.,Fogarty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Advanced Study in the Health Sciences,1975;Marilynn M.Rosenthal,Health C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Westview Press,Inc.,1987.

[50]许三春:《清以来的乡村医疗制度——从草泽铃医到赤脚医生》,第27页。

[51]详见姚力《“把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毛泽东“六·二六”指示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5期。

[52]桑兵:《从眼光向下回到历史现场——社会学人类学对近代中国史学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53]梁景和、王胜:《关于口述史的思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54]法国年鉴学派一代宗师马克·布洛赫把史料分为“有意”和“无意”两类,“有意”史料指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也就是那些有意要影响读者的记载”;“无意”史料指政府的档案、文件、私人信件及各种文物等,“也就是那些目击者无意识记下的证据”。他认为“有意”是“第一类”史料,“对学者的研究具有价值”,但“第二类史料更为可靠”。

[55]桑兵:《从眼光向下回到历史现场——社会学人类学对近代中国史学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56]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57]麦克南:《课程行动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114页。

[58] 转引自〔法〕马克·布洛赫著《为历史学辩护》,张和声、程郁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第29页。

[59]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卫生志》,中华书局,1995,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