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聚散总有时,还聚?

车子一直把唐河他们送回到渔村,两个老头子迎着海,一个笑,一个沉默不说话。

蒋厅跟唐河说:“你们的东西,我安排人装车已经启运了,大兴安岭那边,有人接吧!”

唐河哪知道这个,东西是运到牙林的,又不是林文镇。

韩建军赶紧说:“有有有,我已经打过电话了!”

“那就好,有什么事儿,千万别跟我客气!”

唐河笑着说:“可别了,电棍捅得太难受了!”

蒋厅哈哈地大笑了起来:“小兄弟,这是个误会,老冯叔要是早跟我说的话……”

“你觉得可能吗?”

“也是,你们不来,老冯叔也不开窍啊。”

一辆卡车开了进来,车上是五头猪,五只羊,都是老冯叔借蒋老头的钱买回来了。

老冯叔走了回来,怒吼道:“杀猪,宰羊,分肉,庆祝,给这几个不省心的贵客送行!”

渔村里顿时沸腾了起来,家家户户喜气洋洋地聚到了空场处。

早年生产队时期的大锅支了起来。

猪嚎羊叫人吼。

杜立秋格外兴奋,抄起一把杀猪刀,按翻了一头肥猪,膝盖往脖子上一压,一刀捅脖子,拔刀放血,干净利落。

“这猪,好啊,不整点杀猪菜,不灌点血肠白瞎了。”

韩建军惋惜地说:“这地方没有酸菜,杀猪菜做不出那个味儿啊,还是灌点血肠吧!”

全场最开心的,就是老冯叔照顾的那些老婆子们,还有那些儿孙们,终于可以放开了吃一顿好肉啦。

整个渔村都弥漫着一股子过年都没有的肉香味和喜庆劲。

饭桌上两拳大小的螃蟹看都不看一眼,一个个的全都奔着猪肉羊肉使劲,哪块肥挑哪块。

倒是那条泼过热油的清蒸石斑,让唐河他们终于吃到了真正的海鲜味道。

草,这才是海鲜最正确的吃法。

招弟似乎知道杜立秋要走,除了做饭之外,全程都站在杜立秋的身边,喝了酒就给倒,跟服务员似的。

杜立秋那叫一个别扭,在东北男人哪里有这待遇啊。

索性直接把招弟拽到了自己的腿上。

一帮人哄笑,笑得招弟脸红想走,杜立秋把她抱得紧紧的,咧着嘴傻乐,招呼招弟吃饭。

这一顿可吃了个爽,唐河他们平时不缺油水,但是个把星期的海鲜吃下来,现在也缺油水啊,吃得那叫一个香,一个个还吃撑着了。

吃撑了,是睡不着觉的。

睡不着觉可就遭了罪了。

招弟知道杜立秋要走了,所以两人这一宿就没闲着,真的是一宿。

第二天准备出发的时候,杜立秋软得像面条一样,全身上下就没一处硬的。

都说下不来炕,起不了床,招弟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但是她还是强撑着,脸色惨白地扶着墙出来送杜立秋。

杜立秋被扔上了拖拉机,趴在拖拉机上,还喊呢:“招弟,照顾好你自己,有事给我打电话!”

“嗯呐!”

招弟的回应,已经带上了东北腔。

杜立秋没白睡人家,都给安排好了。

渔村的产出,一部分要送到大兴安岭当职工福利的。

而经手的人,就是学会了一些东北话的招弟。

往后,她就是拿工资的工人了。

而这一切的转变,就来自这几个热情大方又豪迈的东北人。

招弟流着眼泪送着隔着半个中国,余生可能再也见不到的爱人。

杜立秋没心没肺地挥着手,这种事儿对他来说,太常见了。

唐河看着生气,你个狗懒子一样的渣男。

但是,渣男甜言蜜语哄人家姑娘脱裤子,然后提了裤子不认帐。

杜立秋好像从来都没干过这种没品的事儿。

哪怕当初十里八村儿第一骚的严晶,杜立秋扯完犊子还得送几斤肉呢。

杜立秋也不嫌颠的慌,在拖拉机上一直睡到了县城,再转车去杭城。

到了杭城的时候,韩建军突然说:“对了,昨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媳妇儿说,菲菲要结婚了!”

“啊?”

唐河一愣,感觉有点突然啊,怎么就结婚了呢?

唐河的脑海中,回映着菲菲那个长腿大飒蜜非要睡自己的急切模样,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可是现然,突然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心里居然酸酸的,还有点慌慌的,还有些愤怒,有一种被戴了绿帽子的感觉。

唐河搓了一把脸,扭头看杜立秋,杜立秋跟她扯过犊子,老子没扯过啊,我特么酸个屁啊。

杜立秋在吃糕点,一边吃一边说:“那咱得随个礼啊!”

唐河再看武谷良,武谷良瞪着眼睛说:“你看我干啥,跟我有啥关系啊!”

武谷良很酸,他想跟菲菲扯犊子,但是人家看不上他呀。

唐河挠了挠头,平复了一下莫名其妙的心情:“行,那就随个礼吧!你给捎过去。”

韩建军点了点头,然后找了车站的电话打了出去,说了几声之后,向唐河一扬电话:“菲菲要跟你说话。”

“啊?”

唐河接过了电话,电话里传来菲菲爽朗的声音:“来京城参加我婚礼!”

“不去了吧,太远了!”

“哼,必须来,不来跟我就追到你家里去!”

唐河吓得一哆嗦。

这事儿,菲菲这个大飒蜜真干得出来。

好歹也是过命的交情,人家结婚,人生大事,不去也不好。

韩建军笑道:“去吧去吧,反正我们也要在京城转车的!”

“那就去!”

唐河重重地一挥手。

火车咣当咣当,慢慢悠悠地行驶着。

在车上躺得全身发酸,喝酒喝得脑瓜子嗡嗡做响,终于,车进了京城站。

唐河不是第一次来,打穿气功界那一回,京城可是重要的一战。

那一战很有意思,搞出那么大的动静来,上头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还是个很蠢的贵妇人出了头,然后又被菲菲搅了局。

唐河回忆着从前,一抬眼就看到了菲菲。

她实在是太乍眼了。

风衣围脖,牛仔裤长筒靴,一双腿比命长,但是要论身材比例,比不过生孩子前的林秀儿。

要说柔润,又比不过生了孩子的林秀儿。

嗯,还是我家秀儿最好。

菲菲跳着挥着手,然后跑了过来,就这么大庭广众之下,一把搂住了唐河的脖子。

四周的旅客频频投来目光,还有一些人暗自呸了一声,早几年,这么耍流氓,男的女的一块枪毙。

唐河还不等说话呢。

菲菲就在他的耳边小声说:“我现在可是新娘子,想不想在新郎面前跟新娘子扯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