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革命加恋爱”:蒋光慈小说的形式与政治

王德威在《革命加恋爱——茅盾,蒋光慈,白薇》一文中称,1927年,蒋氏等人在武汉国民政府垮台之后,前往上海,“以小说作为媒介,抒发他们的革命块垒”;“他们不约而同,都在小说里将爱情当作革命的象征”,蒋也在书写一系列“革命加恋爱”小说的过程中,爆得大名。[1]蒋光慈因创制“革命加恋爱”叙事模式,而在小说写作上一举成名,成为“风行一时”的小说家[2],自不必再行赘述;单就王氏所陈蒋光慈等“都在小说里将爱情当作革命的象征”之语,我以为,或同不少论者将蒋氏的“革命加恋爱”小说,置于性(个人、恋爱、本我)与革命(政治、超我)之间激情澎湃的张力关系当中去考察[3]一样,多少仍陷在革命话语叙事的圈套里面。在我看来,蒋光慈之所以创制出“革命加恋爱”小说的叙事模式,主要原因仍应当从他个人的历史境遇,而非革命的“超我”叙事话语,抑或力比多原欲的“本我”叙事中去探求。换言之,与其将蒋光慈的小说书写,放置于“本我”与“超我”的两端及其张力关系的考察上,不如将探查的视点首先集中在居于二者之间的联结点,也即“本我”(自然性)与“超我”(社会性)的结合处——“自我”之上。唯有“自我”的“平视”,而非“本我”的“俯视”或“超我”的“仰视”,才能从蒋氏本人理智与情感的纽结处,更清晰地看出多少可视作其人之“感性肉身”语言维度的延伸——小说书写——之下的那个人的真实。

为此,本章将围绕蒋光慈小说写作的典型叙事模式——“革命加恋爱”的情节布局,与其通常被揭发的革命意图之间的相歧性,来展开论述。其中自然会涉及叙述模式的建构、情节的组织安排、具体人物塑造方面的语言表达等相关的文体问题。在此论述的基础上,再对蒋氏“革命文学”的体(文学写作)用(革命功用)关系,做更深层次的探讨,希图借此展示蒋光慈看似“浅薄”的浪漫革命主义的“习作”[4],以及蒋氏其人游走于“意识形态狂热与浪漫自恋之间”的革命作家[5]身份背后,那个同样可能也是“现实主义者”的蒋光慈作为“现实的个人”的历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