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传统权利话语及其当代诠释
- 范兴科
- 419字
- 2025-04-27 17:07:25
第一章 人权与人权理念
“世间最幽邃的谜也许是人。”[1]人的存在不是自明的,从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到苏格拉底唤醒世人“认识你自己”,人的主体性从神与物的遮蔽中第一次显露出来,并达到空前高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不足以让人们沾沾自喜,因为,人的权利、自由和解放绝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在漫长的社会历史旅程中逐渐形成的。考古与历史研究发现,初现于五千多年前奴隶社会包括妻妾与近侍在内的“殉葬人祭”,[2]是对生命权最早的、残忍和泯灭人性的漠视,此外,“杀奴”和“杀女婴”[3]则是对生命权和平等权的双重凌辱,彼时以降,从生命权到生存权,从自由权到平等权,从发展权到幸福权,人的尊严和权利就成为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然时至今日,尽管人权已在多个维度取得巨大进展,但目标尚未完全达成,并非所有人的权利都能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因此,人权作为合乎人性的存在方式,发展是人权永恒的主题,人权理论不只是人权发展的镜像,其本身也是人权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