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

南京政府前期农民纳税心理与抗税行为分析[1]

——以山西农民抗税斗争为中心的考察

张启耀[2]

提要 南京政府前期,赋税缴纳成为农民日常生活的沉重负担,农民因此普遍怀有痛苦、忧虑、恐惧等心态,但由于农民世世代代对土地的深厚感情,各地农民在纳税或抗税时又有着复杂的行为表现。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民抗税斗争相对较多,而在北方各省尤其在山西却很少,且斗争的主要方式是请愿或上书,很少暴力斗争的方式。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除了山西社会历来民风淳朴之外,阎锡山稳定山西民心的政策也起了很大作用,此外,当时山西的土地集中程度相对较低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 南京政府 山西 赋税缴纳 抗税斗争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民国华北乡村社会史研究成果卓著。但有一点应注意的是,由于史料相对丰富,这些研究成果所涉及的区域范围大多是河北、山东等省份。不少成果虽以“近代华北乡村社会研究”命名,却没有提及山西乡村社会,结果使得山西的相关研究显得相对缺乏。另外,以往有些成果虽涉及山西,但它们关注的时段基本处在清末,或者仅关注山西乡村社会的结构变迁、阶层分化及社会转型等,[3]很少有成果从研究基层民众的心理和行为出发去反映宏观的社会问题。针对以上不足,拙文以南京政府前期乡村社会中的普通民众为考察对象,通过对当时阎锡山治下山西农民在赋税缴纳中的心理活动和抗税行为方式的研究,以期揭示南京政府时期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深层次关系。

一 重税下农民的普遍纳税心理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繁重的苛捐杂税是广大农民家破人亡的重要因素。对于统治阶级日益增加的田赋等税收,农民普遍有着痛苦、忧虑、恐惧等心态,但由于传统社会中农民对土地的深厚感情,使得农民在赋税的交纳上怀有复杂的心理活动,导致“人们和土地间的关系复杂起来了”。[4]

民国建立以来沉重的田赋到南京政府前期时更为变本加厉,很多农民往往倾其家产也难以交清,结果是一直被“视为投资安全物的土地遂一变而为‘没有人要’的了”。[5]即使是被称为“模范省”的山西在当时也流行着一句话——“有田不卖终究是害”,“盖因有地虽有收获,但因谷价低落,辛苦一年,结果除去牛丁、籽粒、田赋、摊派各项花费外,尚需亏赔老本”。[6]所以,“华北一带,因为摊派的漫无限制,农民为了避税,把田契贴在门上,带着儿女全家出走的,不知有多少!”[7]

所以,对于农户交纳赋税的心态便可想而知。一般情况是,当各户的缴纳数额确定后,普通农户“始则目瞪口呆,继则唉声叹气。然事在目前,刻不容缓,不得不着力摒挡缴纳”,[8]“正像做着生与死的斗争似的。然而人们都总是愿意活着,就是在那生死关头,仍不能不做着生的迷梦”。[9]有时,就算农户勉强交纳,年复一年的剥夺会最终造成农民与政府间情绪的对立,而使农民对于政府的一切工作均不抱好感,也没什么兴趣,认为反正都是迫害农民的东西。所以,农民与政府人员打交道不是恐惧便是抵触,如农民们说自己,“一听见调查员到了,我们的大腿就发抖……我们怕壮丁的数目被人知道了,难免会被拉去当兵。地亩的数目被人知道了,难免会被非法捐钱……甚至我们怕人知道我们识字,因为识字也许是有钱的证据,难免会被没收财产”。[10]1933年,南京政府“农村复兴委员会”委员在浙江崇德县桑园村调查过程中,明显感受到来自农民的抵触和不信任的情绪。记录显示:“每至一家,辄有妇人漏[露]其惊愕之色。”有一妇人看到调查者来到后便说:“我家儿子死了,孙子死了,只有一把老骨头,你们还来做什么?”乡长急忙说:“政府为你们穷,故来调查,要救你们。”妇人却说:“你只别再同了警察来吓我们就得了,我也不想好处,有好处我也不要。”[11]虽然这段话表露出农民的麻木和迟钝,但更重要的是,在记忆中,乡民从来没有从政府那里得到过些许好处,而只是被政府的人敲诈勒索,当然,反复的敲诈勒索只能导致农民的不信任和强烈抵触情绪,也表明政府统治的社会基础出现了危机。

二 山西农民抗税行为的特点

赋税缴纳问题虽然是经济和财政问题,但如果政府处理不当,那它的负面影响就会远远超出经济和财政范畴,引起日益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甚至最终威胁到国家政权的统治。从历史上看,农民反抗行为主要集中于造反、暴动以及革命行为等方面,他们很少介入政治,要么承受着一切现实,要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起来造反或参加革命。“当饥饿超过枪杀的恐惧时,农民起义便发生了。”[12]

南京政府前期,乡村社会的贫穷动荡迫使农民大批入伍从军或占山为王,这种情况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社会的贫穷动荡并进一步动摇和瓦解了政府在基层社会的统治。这一时期,虽然农民的抗税抗捐斗争较清末和民初为少,但沉默的乡村社会正酝酿着史无前例的大反抗和大暴动。共产党人以农村为根据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并带领广大农民投身到反抗苛捐杂税和争取自由解放的洪流中去。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在很多农村地区,农民“或迫于饥寒,或逼于虐政,都普遍地骚动起来”。[13]

从史实中可以看出,在很多省份,“在共产党人没有进入农村之前,那里已经发生了农民自发地抵抗‘政府军’的普遍骚动”。[14]但是,有一个现象是,在南京政府执政时期,从地域上来看,长江中下游地区农民抗税抗捐斗争相对较多,而在北方各省尤其是山西却很少,而且斗争的主要方式是请愿或上书,暴力斗争的方式几乎没有。

出现这一现象是历史的偶然吗?对此,我们将做进一步的探讨。史料记载,在清末民初,山西农村曾发生过一些暴力反抗斗争。1901年和1903年,山西高平县和永济县先后发生了乡民反抗苛捐杂税斗争,且都迫使政府免征部分捐税。民国初年,盂县、和顺等地也先后爆发了民众反捐税斗争。不过,总体来看,相对于其他省而言,山西农民斗争的规模一般都很小。自1917年,山西省一直处于阎锡山的统治之下。从1917年到1937年共20年间,整个山西没有发生过有规模的抗税抗捐斗争。大多数农民虽然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但都能默默地缴纳田赋,在采访永济市石桥村百岁老人徐兴顺时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问:抗战前当地农民生活怎么样?

答:吃不上,不行的话还得卖破房子。

问:当时村里有人敢抗税吗?

答:没有人。

问:欠税的人多不多?

答:不多。见人家害怕,硬着头皮交。[15]

如果对赋税缴纳不满,农民的反抗行为大多是请愿、上书、谈判。如当时南京政府内政部档案记载,1929年,山西省永济县公民代表王培成曾上书国民政府请求豁免田赋。档案中说:“具呈山西省永济公民代表王培成等为陈明地方困苦情形,恳请遵照前颁《免征民间欠纳田赋杂税苛捐通令》。”[16]国民政府文官处文书局信函中也有这样的记述:1936年,山西省夏县城关百姓王永禄、仪子学、薛续有等十一家联合向国民政府呈函请愿,“为本县税务征收局滥税浮收”“恳饬澈究,以除苛政”“降平安之幸福,布雨露之均沾,自有公道各方之明裁”。[17]

农民们为了反对沉重的田赋,经常联合起来到区公所或县署谈判。1927年,临汾农民为了反对捐税的不公而展开了这样的行动,他们在行动中高喊:“混蛋的区长可杀!……最近更下去了什么命令,叫财富家十成交一成,穷汉家十成捐交三成。”这种不公的情形逼迫该县穷苦农民于1927年1月群起反抗。当时各村农民联合起来,一方面印发传单,一方面督促村长副等赴区署谈判,同时报告临汾县农民协会和国民党平阳市党部、临汾县党部协力援助,“一致反抗,希图最后之胜利”。[18]乡绅刘大鹏1934年8月20号日记记述:“三孙婿来言:其村之村长只是勒逼村民起款,则四五年派摊之村款未清算一次。在村请其清算,并是不理。今日村民数十人到区公所攻闹郭区长益香,乃应承择期到区算账,村民始散。”[19]

三 山西农民抗税斗争模式形成的原因

从整个山西农民的抗税活动来看,武力斗争甚至暴动起义的事例相对少得多,即使在其他省的中共武装斗争和革命运动已经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山西社会基本还是没有大的波动,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特例。就其发生的真正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供学界参考。

第一,环境的作用。山西民风淳朴,农村社会秩序一直较为稳定,自古即是如此。从地域与民俗关系的角度来看,“地理环境无疑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风俗习惯形成某种类型的前提因素”。自然环境使得山西形成了一种相对孤立的状态,造成了“山西人封闭与保守的心理”。[20]在山西农村地区,农民普遍比较敦厚朴实,有文化者少,对于国家政治关注者就更少了。“多数乡民无知识,性极老诚。”[21]农民们认为“大人们卖国管咱们什么事,况且咱哪儿有力量去挡得住?”“人家卖国是权力,自己受罪是应该。中国人普遍性是如此,尤其是我们的山西人。”[22]

在封建社会,穷人的脱贫之道一是“造反”,二是经商。山西民风淳朴,没有造反的传统。历史上,没有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发生在山西。太平军北伐时,所到各省,当地居民无不揭竿而起,应者甚众,而在山西则是另外一种景象。北伐军从陕西渡黄河入山西,横穿山西后又经太行山入河北,山西人对此响应者寥寥。所以,似此情形,近代不少学者都说:“晋省民风敦厚,乡约社规,延传已久。”[23]“人知自好,鲜蹈法犯刑之事。人民质朴勤勉。”[24]由此可见,环境的特殊性造就了山西社会敦厚质朴的民风和稳定平静的社会秩序。

第二,阎锡山的政策和某些思想对麻痹山西民众、稳定民心产生了相当大的作用。1917~1937年,阎锡山进行了持续的村制改革,虽然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但它对山西农村行政体制的完善和防御体系的建立起了一定的作用,对农村的治安环境有一定的改变,当然对农民的暴力反抗斗争也起了很大的抑制作用。因此,当时“山西一隅,村村有制,邻邻相安,符蓬绝迹,民无游惰”。[25]梁漱溟在1929年考察晋省时就说道:“山西在这方面,无论如何,我们总可以赞美地方政府有一种维持治安的功劳。”[26]尤其是保卫团组织,“平时服务,由团丁中分班轮流,巡逻会哨,稽查联防”,[27]为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到20世纪30年代初、中期,阎锡山政府又不断加强省境防务,“增厚地方警卫力量……对于入境难民,严行取缔,并饬认真查拿‘反动分子’”。[28]“此外并有整理村范一项,由省而县而区而村,层层推递,以感化为主,以法律为辅,为祛恶育良之政策。”[29]这些措施给中国共产党在山西开展革命活动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在统治山西的过程中,阎锡山还不断实施新的策略并使用灵活的手腕使山西的民心暂时安稳下来,确保整个山西社会的稳定。“在阎锡山手里真正实现了国家政权对个体农民的超常榨取,将农村分散的人力,财力,物力,通过行政警察网络,汇聚到了军事和工业现代化上面来”。[30]阎锡山政权对农村采取的是综合性的剥削,对农民的榨取方式是多样性的,榨取的不仅仅有财力,还有人力等。但山西农民在物质上还不至于匮乏到极限,还不至于贫穷饥饿到去拿自己的生命去冒暴力斗争风险的程度。

另外,阎锡山的某些思想对山西民众也有奴化教育的作用,农民大都成为阎锡山统治下的顺民。阎锡山深知“为政当从人心上下手”。于是,他发明了一整套的“洗心术”,对山西人民“洗心革面”,以去掉私心,树立“民德”,“留好样于社会”……造就出“用民政治”下的顺民。[31]另外,阎锡山还处处标榜一个“土”字,什么“土烟”“土产”“土货券”“土货商场”……处处以土为荣。阎锡山的“土”,成了地方主义的别称,独立王国的代名词。[32]阎锡山的这些言行,是有意表明他要办的事情是以山西乡村民众为出发点的,以此来俘获民心。

第三,虽然山西普通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不高于其他省,甚至到后来还比很多省农民的生活水平要低,但是,有一点不可否认的是,山西的土地集中程度却相对较低,贫富之间的两极化还不十分突出,这也是山西农民武装斗争相对其他省来说较少的重要原因之一。关于山西土地的集中程度,可参见表1。

表1 20世纪30年代中期部分省份自耕农在农户中所占比例

从表1可知,山西省自耕农的数量占到农民总数的70%以上,在全国的各省份中名列前茅,远远高于湖南的19.90%、广东的33.53%、浙江的33.89%等,也高于陕西和河北,这表明山西农民大部分还是有自己的土地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村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不过,通过史实也可以看到,迟至20世纪30年代初期和中期,山西农户陷入普遍的贫穷,有将近一半处于借债度日的困境,但相对于周围其他几省来说,山西农户极度贫困的程度要稍轻一些,每户平均负债数额远低于同处华北地区的河北和山东两省。[33]这一现象也进一步佐证了山西农村的阶级对立程度没有其他省份那样尖锐,也解释了为什么近代后期山西农村社会相比其他很多省份来说较为稳定的历史现象。


[1] 本文系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13041056-04)及运城学院博士启动基金项目(YQ-2012009)的阶段成果。

[2] 运城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3] 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乔志强等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王先明《士绅构成要素的变异与乡村权力——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西北、晋中为例》,《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王先明《晋绥边区的土地关系与社会结构的变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乡村社会变动的个案分析》,《中国农史》2003年第1期;渠桂萍《二十世纪前期中国基层政权代理人的“差役化”——兼与清代华北乡村社会比较》,《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行龙《山西商会与地方社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5期;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等等。

[4]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2卷,群言出版社,1999,第19页。

[5] 冯和法:《中国农民土地资本概观》,《农村》第6期,1934年,第4页。

[6] 冯和法:《中国农民土地资本概观》,《农村》第6期,1934年,第5页。

[7] 孙晓村:《地方财政对于农业经济的影响》,《中国农村》第9期,1934年,第38页。

[8] 周之章:《中国农村中的兵差》,太平洋书店编《中国农村问题——佃农问题·农民负担》,太平洋书店,1933,第65页。

[9] 张稼夫:《山西中部一般的农家生活——替破产中的农家清算的一笔帐》,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中华书局,1936,第382页。

[10] 松年:《我们为什么怕调查》,《农民周刊》第6期,1930年,第1页。

[11] 羊冀成:《到农村里去的一段日子》,《浙江农村调查》,商务印书馆,1934,第224页。

[12] 费孝通:《江村经济》,谢立中编《中国社会学经典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194页。

[13] 马乘风:《最近中国农村经济诸实相之暴露》,《中国经济》创刊号,1933年,第2页。

[14] 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前言。

[15] 张启耀:《采访记录》,受访人:山西省永济市石桥村村民徐兴顺,2008年10月。

[16] 《晋陕甘三省苛征捐税情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文官处文书局第179件笺函,档案号:1-2711-16J2384。

[17] 《晋陕甘三省苛征捐税情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文官处文书局第179件笺函,档案号:1-2711-16J2384。

[18] 《临汾农民之反对苛捐运动》,《山西农民》第2期,1927年,第14页。

[19] 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第485页。

[20] 乔润令:《山西民俗与山西人》,http://www.tydao.com,2000-06-10。

[21] 张济周:《榆社县社会概况调查》,《醒农半月刊》第2期,1934年,第40页。

[22] 庄稼汉:《农村通讯——自夏县寄》,《醒农半月刊》创刊号,1934年,第34页。

[23] 邢振基:《山西村政纲要》,晋新书社,1929,第7页。

[24] 周宋康:《山西》(分省地志),中华书局,1939,第77页。

[25] 杨天竟:《乡村自治》,曼陀罗馆,1931,第242页。

[2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5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第445页。

[27]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第371页。

[28] 《去年整顿警卫及补充实力之胪述》,《太原日报三周年山西书局一周年联合纪念册》,1935,第40页。

[29]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第371页。

[30] 刘建生、刘鹏生:《山西近代经济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7,第425、427页。

[31] 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第75页。

[32] 《侯外庐谈阎锡山》,《山西文史资料》第60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第7页。

[33] 关于这一情况可详见拙文《南京政府前期山西农民生活水平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1期)。该文通过对这一时期山西农户的收支状况、生活状况以及负债户数和负债数额的详细论证,展示了国民政府前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水平,认为当时山西农村社会虽然已陷入普遍贫穷,但近代以来山西农村贫富分化程度相对其他省来说较小,这对稳定山西农村的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